教师养老金法案,RSO 1990,C. T.1,S. 6(打开新窗口)
功能
自1992年1月1日起,该委员会根据部长与安大略省教师联合会之间的合作协议进行管理。该委员会管理养老金计划,管理养老金基金,并就与计划和基金有关的事项向部长和安大略省教师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提供建议。
成员资格
委员会最多有十一名成员。合作伙伴各自任命五名成员,第十一名成员将担任主席。主席由合作伙伴共同选择,在现任主席任期届满前六个月进行选定。
资质
1. 治理经验:具有经过验证的公司董事会经验,以及在治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对管理、董事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界限的理解。
2. 组织领导力:具有管理大型多元化组织的经验。
3. 高级管理经验:最好是在投资管理/资本市场/金融服务领域拥有经验。
4. 财务专业知识:对会计原则和财务报表有一般了解,具有编制或审计财务系统的经验,了解会计、应计和准备金,以及对内部会计原则和委员会的理解。
5. 风险管理:了解或具有评估财务风险的知识和经验。
6. 公共/私人资本市场知识:了解全球资本市场和替代投资机会。
7. 经济学经验:在运用经济原理的经济领域工作经验。
8. 利益相关者管理和公共教育:与客户或合作伙伴打交道的经验。了解安大略省的公共教育体系。
9. 人力资源/薪酬的理解:了解人才管理/组织设计和薪酬。
10. 信息技术知识:了解或使用安全系统来存储、检索和传输私人信息。
11. 全球投资:具有国际投资和投资策略的知识。
12. 性别/文化多样性。
任期
所有委员会成员任命为两年任期,最多可连续任职四个任期。主席任命为两年任期,最多可连续任职四个任期,超过担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如果在主席任期结束时没有任命,他/她将继续担任职务,直到有任命为止。如果主席无法完成任期,部长和安大略省教师联合会将选择新的主席。新主席将担任未满任期的职务。
会议
委员会每月举行大约两天的会议。
报酬
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计划委员会的任命人员从养老金基金中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