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导下,员工监督、分配、审查并参与负责审核和确定各种公共援助项目初始和持续客户资格的单位的工作,并执行与所分配责任领域相关的各种技术任务。
基本职责:
根据公务员委员会第109条规则,以下指定的职责代表此职位类别分配的职责范围,并不打算列出所有职责;可能包括分配的其他职责。
1. 计划、优先排序、分配、监督、支持并审查参与公共援助项目领域的单位的工作,包括监控服务中心并在混合环境中工作。确保有效审查和确定各种公共援助项目的初始和持续客户资格,同时为团队提供指导和监督。与员工合作纠正错误;指导员工并实施纪律程序。
2. 推荐并协助实施目标和目的;建立提供服务的时间表和方法;实施政策和程序。
3. 评估分配责任的操作和活动;建议改进和修改;准备关于操作和活动的各种报告。
4. 回答团队和公众的问题并提供信息;调查投诉并在必要时推荐纠正措施以解决投诉。
5. 审查和评估员工在确定援助项目财务资格方面的工作;根据既定政策和程序验证资格和财务援助水平;审查已完成的案件,考虑资格因素、预算计算、补助金的变化和终止;在需要时建议纠正措施;确保案件记录符合并遵守联邦和州的指导方针。
6. 与员工审查和解释行政信件、备忘录和手册修订;调查并回应项目滥用的报告;确保准确解释所有县信件(ACLs)并全面理解联邦和州的法规、政策和指导方针,以有效实施并为员工提供培训。
7. 向客户解释资格项目、资格标准、政策和程序;在必要时协助客户完成申请、表格和报告;审查和评估申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必要时准备客户预算以确定资格。
8. 应用法律标准以确定资格;提供有关援助项目财务资格的建议;根据既定政策和程序确定资格和补助金金额;审查和确定重新认证。
9. 准备与客户资格信息和收到的财务援助相关的案件记录;更新案件记录;提交所需报告。
10. 通过电话或书面验证调查客户提供的陈述和信息。
11. 调查并解决涉及未收到福利的客户问题。
12. 准确且注重细节地撰写和准备与申请人、参考人和州机构的通信,确保所有沟通清晰并有效传达必要信息。
13. 收集、解释和管理统计数据,以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4. 协调客户在县之间的转移;告知客户程序和必要的报告。
15. 将需要个案服务的客户转介给社会服务人员;可能在与收入维护相关的事项上提供有限的社区资源推荐;根据既定程序将客户转介给适当的机构。
16. 参与单位员工的选拔。
请注意,此分类中的员工可能需要执行在DHR网站上找到的类别规范中列出的职责:https://careers.sf.gov/classifications/.